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互联网政务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第六师五家渠市(以下简称“师市”)政务信息,特编制了本指南,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wjq.gov.cn)“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师市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师市行政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各团(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第六师办公室、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履职依据。主要包括第六师、五家渠市人民政府负责执行的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简介。主要包括第六师、五家渠市人民政府领导组成,政府工作单位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
3.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历年政府工作报告。
4.政府会议。主要包括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情况。
5.统计信息。主要包括统计公报和统计数据。
6.收费公开。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信息公开。
7.双公示。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管理服务事项公开。
8.政府采购。主要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政策法规(包括项目目录、标准)、交易信息(实施情况)等。
9.重大项目。主要包括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等。
10.脱贫扶贫。主要包括脱贫扶贫信息等。
11.公共卫生。主要包括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信息。
12.市场监管。主要包括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日常监管信息。
13.教育信息。主要包括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咨询方式等信息。
14.招录招聘。主要包括公务员招录和事业人员招聘信息。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有关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请在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务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查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1.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务门户网站;
2.其他形式:互联网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刊等。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务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务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务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务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师市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6.师市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申请公开师市或师市办公室的政务信息。
为有利于申请人方便快捷获取政务信息,根据师市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师市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务信息公开职责,由师市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申请人依法申请公开涉及师市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务信息,请直接向师市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如: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政务信息,申请人请直接向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地址: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五家渠市长征东街603号)
办公时间:10:00---19: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4-5808516
邮政寄送
收件人: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五家渠市长征东街603号
邮政编码:8313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络提交
请登录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公开工作”中“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二)填写申请表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jq.gov.cn)下载,复制有效。
申请人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务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载体形式。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承诺所获取的政务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三)答复期限
依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四)答复方式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行政机关保存政务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务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务信息,可能危及政务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务信息。
(五)信息处理费
本机关提供政务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由师市各部门答复的申请,受理机构为师市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各团镇、师市各部门的受理工作,转交、催办未经过师市受理机构的申请。
办公地址:五家渠市长征东街603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冬季10:00---14:00 15:30---19: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4-5808516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抽查方式 | 随机抽查 | 抽查次数 | 18次 |
重点企业家次 | 9家次 | ||
月出动人次 | 36 | 月检查家次 | 18次 |
本月抽查情况(简介) | 本月共出动36人次执法,检查18家次企业,其中处理结果5家未发现异常,0家责令整改,0家立案查处。 | ||
抽查情况明细 | |||
企业名称 | 执法人员 | 处理结果 | 检查日期 |
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 | 李钰鹏,张娜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5/6/4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医院 | 柴颖花,赵欢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5/6/5 |
五家渠恒信铝业有限公司 | 贾振兴,何建军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5/6/6 |
新疆诺客蒙鑫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冯小琴,何建军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5/6/9 |
五家渠市恒达废弃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赵欢,马绍琦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5/6/10 |
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邢宗波,冯小琴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5/6/11 |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五家渠青湖经济开发区加油加气站 | 马绍琦,张娜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5/6/12 |
新疆普疆节水有限公司 | 李钰鹏,赵欢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5/6/13 |
新疆天康饲料有限公司 | 柴颖花,马绍琦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5/6/16 |
新疆国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冯小琴,何建军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5/6/17 |
新疆裕隆达气体有限公司 | 柴颖花,张娜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5/6/18 |
五家渠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CNG一站 | 李钰鹏,马绍琦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5/6/19 |
新疆农六师煤电有限公司 | 邢宗波,贾振兴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5/6/20 |
新疆信发经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贾振兴,刘明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5/6/23 |
新疆西部蓝天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柴颖花,李钰鹏 | 未发现问题终止检查并向监管对象告知检查结果 | 2025/6/24 |
五家渠农六师沥青有限公司 | 贾振兴,刘明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5/6/25 |
新疆美景天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邢宗波,刘明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5/6/26 |
五家渠市三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邢宗波,刘明 | 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 | 2025/6/27 |
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新疆崇聚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三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第六师五家渠市生态环境局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审核,现将拟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5日-7月22日
联系电话:0994-5672507
企业名称 |
拟核准经营类别 |
拟核准经营规模 |
拟核准 经营方式 |
拟核准 有效期 |
新疆崇聚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HW50 772-007-50 |
6000吨/年 |
收集、贮存 |
2025.7- 2028.7 |
HW50 261-173-50 |
8000吨/年 |
收集、贮存 |
||
新疆三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HW49 900-045-49 |
2000吨/年 |
收集、贮存 |
2025.7- 2028.7 |
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近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5672507
传真:0994-5672605
通讯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北海东街农水大厦
邮编:83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新疆豆盛食品有限公司豆制品加工项目 |
共青团农场 |
新疆豆盛食品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市金正禾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2025年7月7日-7月11日 |
2 |
PP网状电缆填充绳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材园区 |
新疆松疆电缆有限公司 |
新疆润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025年7月7日-7月11日 |
3 |
第六师地下水压采水源替代工程(芳草湖农场二期) |
芳草湖农场 |
第六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
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025年7月7日-7月11日 |
4 |
六运湖农场废弃物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
六运湖农场 |
新疆腾宇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市金正禾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2025年7月7日-7月11日 |
5 |
新疆顶牛牛农业产业发展科技有限公司新建NFC番茄汁、胡萝卜汁等果蔬汁以及其他植物饮料、番茄罐头等果蔬罐头生产线建设项目 |
芳草湖农场29连 |
新疆顶牛牛农业产业发展科技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市金正禾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2025年7月7日-7月11日 |
6 |
吉阜301等4口井钻试工程 |
红旗农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管理区 |
陕西立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5年7月7日-7月11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规定,上述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序号 | 企业名称 | 类别 | 行业 | 备注 |
1 | 新疆好儿郎食品有限公司 | 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 | 农副食品加工 | |
2 | 新疆朋来坊食品有限公司 | 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 | 农副食品加工 | |
3 | 新疆大漠头羊食品有限公司 | 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 | 农副食品加工 | |
4 | 新疆天康饲料有限公司 | 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 | 农副食品加工 | |
5 | 新疆六孚纺织工业园有限公司 | 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 | 纺织 | |
6 | 呼图壁县万维纺织有限公司 | 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 | 纺织 | |
7 | 新疆合创棉业有限公司 | 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 | 纺织 | |
8 | 五家渠盈德气体有限公司 | 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 | 气体制造 | |
9 | 新疆烽火光通信有限公司 | 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 | 光缆制造 | |
10 | 新疆五家渠闽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 | 电子产品生产 | |
11 | 五家渠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 | 光伏发电 | |
12 | 新疆利源新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 | 光伏发电 | |
13 | 五家渠西北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 | 风电 | |
14 | 五家渠鑫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 | 风电 | |
15 | 中机国能五家渠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 | 风电 | |
16 | 五家渠华风汇能发电有限公司 | 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 | 风电 | |
17 | 五家渠鑫和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 | 风电 | |
18 | 五家渠浙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 | 光伏发电 | |
19 | 五家渠利商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 | 光伏发电 | |
20 | 三峡新能源五家渠发电有限公司 | 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 | 光伏发电 | |
21 | 五家渠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 | 光伏发电 | |
22 | 新疆聚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 | 光伏发电 | |
23 | 普新诚达能源有限公司 | 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 | 光伏发电 | |
24 | 五家渠保利招商联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 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 | 光伏发电 | |
25 | 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 | 光伏发电 | |
26 | 北京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 | 光伏发电 | |
27 | 新疆明洲能源有限公司 | 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 | 光伏发电 | |
28 | 五家渠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 | 光伏发电 | |
29 | 五家渠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 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 | 光伏发电 | |
30 | 五家渠京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 | 光伏发电 | |
31 | 五家渠聚能伟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 | 光伏发电 | |
32 | 五家渠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 | 光伏发电 | |
33 | 新疆中惠天合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 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 | 光伏发电 | |
34 | 新疆农六师煤电有限公司 | 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 | 热电联产 | |
35 | 新疆农六师铝业有限公司 | 属于绩效分级A级企业 | 铝冶炼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2日-2025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5672507
传真:0994-5672605
通讯地址:新疆五家渠市北海东街农水大厦
邮编:83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第六师红旗农场-江布拉克机场公路工程 |
红旗农场 |
第六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新疆中科同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起点位于红旗农场场部建设路与友谊路平交处,向东经红旗农场2连转向东北方向,经S239吉彩公路,穿越红旗农场7连、8连,经满营湖,终点接至奇台江布拉克机场大道,本次建设路线全长40.497km,全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12.0m;主线共设置涵洞576m/24道(其中盖板涵2道、管涵22道),被交路范围内共设置涵洞156m/6道,均为管涵;工程平面交叉21处,无分离式、互通式交叉。工程总占地面积为80.39hm2,其中永久占地64.28hm2、临时占地16.11hm2。项目总投资273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3.2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0.63%。 |
(一)加强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做好防尘措施,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严禁大风天气施工,减少施工扬尘。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场地内设置废水沉淀池,施工场地废水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结束后,对沉淀池进行掩埋、填平、恢复施工迹地。 (三)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临近居民区路段施工时,应设置移动式声屏障,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要求。施工期运输车辆途经环境敏感点时禁止鸣笛,设置限速标志,运输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和4a类的标准要求。 (四)做好施工期固废处置工作。公路挖填产生的多余弃土,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时清运至弃土场;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堆存,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清除老路面的沥青废料全部交由沥青拌合站内进行回收利用,工程竣工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五)认真落实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措施。优化施工工程布置方案,减少占地面积与扰动范围,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线路和范围,以防破坏土壤和植被,加剧土地荒漠化。工程后期及时做好工程开挖面、施工迹地等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
|
|
北塔山贸易加工产业园区引供水项目 |
北塔山牧场 |
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乌鲁木齐天泓润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2.0万m3/d净水厂(净水厂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2万m3/d,二期2.5万m3/d,三期3.5万m3/d。本期净水厂一期按2.0万m3/d的规模进行建设,远期预留用地),建设格栅及沉砂池1座,净水车间1座、8000m3清水池一座、供水泵房1座(加压泵房土建按远期8万m3/d设计,设备按一期规模安装,并预留二期、三期设备安装位置),排泥及废水调节池1座,加氯加药间1座,污泥浓缩脱水间1座,配套建设附属建筑物;新建DN300-DN800供水管道8.717km。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1.11%。 |
(一)施工期间对厂内运输及管网作业施工现场定期清扫、洒水抑尘,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晋北社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消声措施,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减少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妥善处理固体废物,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消毒剂采用电解法,将饱和的食盐水溶液通过电解制得次氯酸钠溶液,产生少量氢气,为了系统安全运行,加氯间设置机械通风装置,实时对氢气进行强制稀释并排放。 (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前期定期用吸污车清运至晋北社区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汇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进入废水池内,通过厂内管道输送至水处理装置取水单元,重新进入净水工艺回用,不外排。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弃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污泥排入污泥池进行重力自然沉降,经沉淀浓缩后的污泥运至指定地点填埋处置;滤池更换后的废弃滤料集中收集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北塔山牧场生活垃圾填埋进行填埋处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