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互联网政务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第六师五家渠市(以下简称“师市”)政务信息,特编制了本指南,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wjq.gov.cn)“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师市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师市行政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各团(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第六师办公室、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履职依据。主要包括第六师、五家渠市人民政府负责执行的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简介。主要包括第六师、五家渠市人民政府领导组成,政府工作单位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
3.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历年政府工作报告。
4.政府会议。主要包括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情况。
5.统计信息。主要包括统计公报和统计数据。
6.收费公开。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信息公开。
7.双公示。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管理服务事项公开。
8.政府采购。主要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政策法规(包括项目目录、标准)、交易信息(实施情况)等。
9.重大项目。主要包括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等。
10.脱贫扶贫。主要包括脱贫扶贫信息等。
11.公共卫生。主要包括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信息。
12.市场监管。主要包括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日常监管信息。
13.教育信息。主要包括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咨询方式等信息。
14.招录招聘。主要包括公务员招录和事业人员招聘信息。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有关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请在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务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查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1.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务门户网站;
2.其他形式:互联网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刊等。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务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务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务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务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师市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6.师市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申请公开师市或师市办公室的政务信息。
为有利于申请人方便快捷获取政务信息,根据师市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师市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务信息公开职责,由师市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申请人依法申请公开涉及师市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务信息,请直接向师市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如: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政务信息,申请人请直接向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地址: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五家渠市长征东街603号)
办公时间:10:00---19: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4-5808516
邮政寄送
收件人: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五家渠市长征东街603号
邮政编码:8313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络提交
请登录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公开工作”中“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二)填写申请表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jq.gov.cn)下载,复制有效。
申请人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务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载体形式。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承诺所获取的政务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三)答复期限
依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四)答复方式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行政机关保存政务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务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务信息,可能危及政务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务信息。
(五)信息处理费
本机关提供政务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由师市各部门答复的申请,受理机构为师市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各团镇、师市各部门的受理工作,转交、催办未经过师市受理机构的申请。
办公地址:五家渠市长征东街603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冬季10:00---14:00 15:30---19: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4-5808516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填报单位:第六师信息中心
网站名称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西域水城-五家渠) | ||
首页网址 | http://www.wjq.gov.cn | ||
主办单位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办公室 | ||
网站类型 | R政府门户网站 □部门网站 □专项网站 | ||
政府网站标识码 | BT06000024 | ||
ICP备案号 | 新ICP备17000424号-1 | 公安机关备案号 | 新公网安备 66060002000051号 |
独立用户访问总量(单位:个) | |||
网站总访问量 (单位:次) | 12987759 | ||
信息发布 (单位:条) | 总数 | 1838 | |
概况类信息更新量 | 1 | ||
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 | 972 | ||
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 | 865 | ||
专栏专题 (单位:个) | 维护数量 | 101 | |
新开设数量 | 6 | ||
解读回应 | 解读信息发布 | 总数 (单位:条) | 9 |
解读材料数量 (单位:条) | 3 | ||
解读产品数量 (单位:个) | 6 | ||
媒体评论文章数量 (单位:篇) | 0 | ||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 重大舆情数量(单位:次) | 0 | ||
办事服务 | 是否发布服务事项目录 | R是 □否 | |
注册用户数 (单位:个) | 545585 | ||
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单位:项) | 1805 | ||
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数量(单位:项) | 28 | ||
办件量 (单位:件) | 总数 | 728 | |
自然人办件量 | 660 | ||
法人办件量 | 28 | ||
互动交流 | 是否使用统一平台 | R是 □否 | |
留言办理 | 收到留言数量 (单位:条) | 628 | |
办结留言数量 (单位:条) | 571 | ||
平均办理时间 (单位:天) | 3 | ||
公开答复数量 (单位:条) | 261 | ||
征集调查 | 征集调查期数 (单位:期) | 0 | |
收到意见数量 (单位:条) | 0 | ||
公布调查结果期数 (单位:期) | 0 | ||
在线访谈 | 访谈期数 (单位:期) | 0 | |
网民留言数量 (单位:条) | 0 | ||
答复网民提问数量 (单位:条) | 0 | ||
是否提供智能问答 | □是 R否 | ||
安全防护 | 安全检测评估次数 (单位:次) | 12 | |
发现问题数量 (单位:个) | 0 | ||
问题整改数量 (单位:个) | 0 | ||
是否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 | R是 □否 | ||
是否开展应急演练 | R是 □否 | ||
是否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 | R是 □否 | ||
移动新媒体 | 是否有移动新媒体 | □是 R否 | |
微博 | 名称 | 无 | |
信息发布量 (单位:条) | 0 | ||
关注量 (单位:个) | 0 | ||
微信 | 名称 | 无 | |
信息发布量 (单位:条) | 0 | ||
订阅数 (单位:个) | 0 | ||
其他 | 政务网站客户端 | ||
创新发展 | □搜索即服务 □多语言版本 □无障碍浏览 □千人千网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一、 本年度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主要进展和成绩
(一)狠抓网站内容更新。一年以来,共更新信息5100 余条,发布5100 余条(其中师市新闻1075条,团场新闻 863条,转载国务院信息 600条,视频新闻214个)。
(二)注重网站信息公开。一年来,各部门单位、各团场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更新、报送信息,民生关注便民服务、通知公告、人事信息、政府采购、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公共服务等信息公开栏目共更新858条。
(三)加强政务信息报送。一年来,上报兵团政府网站信息 125条,被采用125条。
(四)关切政民互动。一年来,“市长信箱”来信受理850件,按时办结694件,办结率81.6%。实现了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信访来信件件有回复。
(五)用好微信公众号。一年来,五家渠TV微信平台每周至少发20条师市重点工作动态新闻,共发布政务微信2362条,实现了惠民工程信息早知道。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集中统一监管体制,推进招投标健康发展,统一招标文件范本、统一评标办法、统一投标人条件,做到公正透明。积极推行信用承诺制度,通过信用信息公开、交易主体信用承诺、曝光台等多项工作措施接受社会监督,规范管理。用好兵团综合电子监察云平台,利用交易数据对投标人、招标代理等市场主体智能分析,实现全过程监督。在服务大厅开展“好差评”满意度调查,不断提升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服务水平。
(六)做好网上服务事项梳理,为政务服务一体化奠定基础。印发了《第六师五家渠市行政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梳理完成政务服务事项1892项, 并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合规性和合法性审核。按照兵团要求积极开展电子证照信息、便民服务清单、部门信息和工作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开展了政务服务事项库网上录入工作。
(七)利用政务新媒体,多渠道拓展政务服务。有效利用政务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种类丰富的政务服务。师市交警支队多手段开展政务服务。利用六师交警抖音短视频普及各种交通安全知识,及时曝光一些交通违法行为,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利用五家渠交警微信公众号设立行车导航、交通预警信息、网上缴费、车辆报废查询、车架管便民服务点等便民栏目,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师市工会利用第六师工会微信公众号,设立维权咨询栏目提供群众的维权服务,同时设立微直播栏目,直播各类帮扶现场接受群众监督。师司法局利用六师司法微信公众号,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新闻速递、案例分析、法条解释等服务。师市公安局利用六师警苑公众微信号除设立微普法、违章查询、律师会见等便民栏目外,还通过开设微电影、微党课、微视屏等栏目,有效提升人们的法律意识。师市直党工委通过六师五家渠市直属机关党工委微信公众号,设立五家渠朗读者栏目,通过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开展好书推荐,在师市营造爱学习、好学习的氛围。五家渠税务局通过五家渠税务微信公众号,为公众提供微信办税厅、各类查询服务、税务知识专题学习等。师市自然资源局利用微信公众号,为公众提供高效、快捷的国土资源业务服务,让公众更方便地获取服务资讯等
二、当前存在(或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困难,以及对2020年工作的主要考虑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困难。
一是电子政务相关基础设施落后。当前师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较少,有的甚至是空白,在全新疆来看还是处于较低水平。
二是缺少电子政务和信息化人才储备和培养机制。导致一些电子政务工作在一些师市机关各单位、团(镇)落实较为困难。
三是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力度不够。网上办事和交流互动、线下支撑保障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
(二)2020工作的主要考虑
一是加强信息整合。以兵团政务一体化平台为依托,进一步整合信息化资源。
二是规范管理。以网络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为依托,规范师市互联网和电子政务外网的管理,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人员整体素质水平。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拟定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各行政职能部门入驻大厅,提升“一站式”服务功能。
三、2019年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统计时间从2019年1月1日—12月30日)
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9年度)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 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85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7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7 |
(二)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务信息数(市) | 条 | 2 |
2.政务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数 | 条 | 500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务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务信息数 | 条 | 236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务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 回应公众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 | |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领导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务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领导参加政务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0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 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务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做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 | 件 | 7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况数 | 件 | 7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41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务信息公开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务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数 | 个 | 0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务公报及政务网站工作人员数) | 个 | 0 |
2.兼职人员数 | 个 | 4 |
(四)政务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务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务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 |
九、政务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715 |